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四章 体格检查第十六条已修改征兵体格检查实行岗位责任制。负责征兵体格检查的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标准,确保体格检查质量。体格检查时应当吸收接兵部队军医参加主检室的工作。体格检查的项目、标准和办法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