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参加,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对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