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九条有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评为国防教育先进个人:(一)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自觉履行国防义务,为宣传和普及国防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二)热爱国防教育事业,认真履行职责,在国防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三)积极研究探索,提出合理建议,对国防教育工作和军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