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三章 国防教育的对象、内容和形式第十条有效开展国防教育,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时间,采取多种方式,分类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