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部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对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