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对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规划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