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有效本条例中用语的含义:(一)“百亩方”是指耕地集中连片,面积大于或等于100亩、小于1000亩的高标准粮田;“千亩方”是指耕地集中连片,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亩、小于10000亩的高标准粮田;“万亩方”是指耕地集中连片,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0亩的高标准粮田。(二)“设施”是指在高标准粮田内的井、渠、桥、闸、涵及配套设施,农情、墒情、地力、气象服务等设施,农田防护林,田间道路等。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