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协调高标准粮田项目资金,依照规划集中投入,连片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