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权益保护第二十五条已废止税务行政部门应当坚持公平税赋的原则,依法征税,为私营企业提供涉税服务。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