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运输实验动物时,使用的笼器具、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安全和微生物控制等级要求,不同品种、品系和等级的实验动物不得混装,保证实验动物达到相应质量等级。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