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章 生产与使用规范第十六条已修改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和实验室应当分开设立。不同品种、品系、等级和不同实验目的的实验动物,应当分开饲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