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审计机关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五条规定的,由上级审计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