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节 表决和公布第七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草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应当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的意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