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