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罚款。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