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市地方性法规公布后的二十日内,将公布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公告、市地方性法规文本和有关资料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