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育与教育第十七条有效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儿童健康档案,按照规定对在学儿童组织体检。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