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献血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公民可以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献血,也可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采供血机构或其设立的流动采血点献血。采供血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献血地址、联系方法,并采取多种形式为公民献血、用血提供方便和服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