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第四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