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高新技术企业与产业发展第二十三条有效高新区管委会应当根据科技资源和市场需要,定期提出产业发展目标和项目指南,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企业科技园、环保科技园、软件园等特色园区建设,提高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