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法规的起草第十二条已废止凡列入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年度计划的立法项目,法规起草单位必须如期提出法规草案及其说明。不能完成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