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