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招标代理机构未经资格认定或者超范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