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第二十四条有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方案及其说明;(三)投标报价;(四)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