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第二十一条有效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人应当优先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但对于项目技术难度较大或者编制投标文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招标人可以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