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第四章 后续监管/第三节 信用监管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分类的标准、程序和相应的监管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