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第四章 后续监管/第三节 信用监管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失信情况,依法采取重点监管、约束、限制措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