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公共汽车客运站点的名称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报批备案。

公共汽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名称、首末班车时间、所在站名和沿途停靠站点的名称、开往方向。站牌标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