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施建设和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改建大型公共场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同时配套建设公共汽车客运专用场站或者站点设施。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