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遇有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时,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服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用车。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