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执法检查组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查阅卷宗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研究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支持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提供真实情况和其他必要的帮助。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