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