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第四章 职业训练的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参与和推动企业职业训练活动,对企业职业训练活动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职业训练的权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