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第三章 职业训练的实施第二十三条有效职业训练机构聘任的教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教育教师任职条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