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有效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可以委托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拟订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