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开放第十七条已修改区内企业解散、被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等手续。依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区内企业,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