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浙江省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其浙江省著名商标的,该商标的浙江省著名商标资格,应当按本条例规定重新认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