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