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六库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绿化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六库城市绿化建设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应当不低于下列标准:(一)芭蕉河以北的老城区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二)芭蕉河以南的新城区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三)怒江干流六库段两岸面山绿化覆盖率50%;(四)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绿化覆盖率90%。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