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乡镇自用船舶不遵守航行规定的,由海事机构责令乡镇自用船舶所有人整改,并可以对船舶所有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