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排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已废止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应当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排水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