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实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实施各项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