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统一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举报;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