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请获取大气环境质量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