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第十条已修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暂扣有关资质、资格证书的,应当通报该证书的颁发机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