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国家停车场配建行业标准和市交通状况影响评价,会同市公安机关车辆停放管理机构确定停车场配建方案。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