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二)青年志愿者,是指参加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并参与志愿服务的个人。

(三)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是指经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安排,青年志愿者自愿以知识、能力等无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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