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六章 企业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三十四条有效企业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的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并接受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监督。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