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评估第三十五条有效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