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根据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乡村风貌改造,可以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核心景区、重点景区居民实行搬迁安置。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